公告日期:2019-03-18
南方鑫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鑫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24日证监许可[2019]124号文注册。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3、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募集期自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4月19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7、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500万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8、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报刊的《南方鑫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
11、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2、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3、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与投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特定投资标的相关的特定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运作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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