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5
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重要提示
1、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2019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0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为2019年5月28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微信交易平台或其他销售机构认购,首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首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上限限制。
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
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请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7、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销售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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