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2
国寿安保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2019年1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准予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9]【165】号)注册并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6日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1、样本空间
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偿期0.5至3年(包含0.5年和3年)的政策性银行债,可作为投资该类债券的业绩基准和标的指数。
2、样本选取方法
2.1. 债券种类
政策性银行债
2.2. 发行人
国家开发银行
2.3. 上市地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 托管余额/发行量
无限制
2.5. 债券剩余期限
0.5年-3年(包含0.5年和3年),含权债剩余期限按计算日中债估值推荐方向选取
2.6. 债券币种
人民币
2.7. 付息方式
附息式固定利率
2.8. 上市期限
无限制
2.9. 含权债
包含含权债
2.10. 取价源
以中债估值为参考(价格偏离度参数为0.1%),优先选取合理的最优双边报价中间价,若无则取合理的银行间市场加权平均结算价或交易所市场收盘价,再无则直接采用中债估值价格。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以 下 路 径 查 询 指 数 信 息 :
http://indices.chinabond.com.cn/cbweb-mn/indices/single_index_query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以及银行存款。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本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
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3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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