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0
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9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17:00 止(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
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9 年 8 月 19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原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
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7 月 23 日,即在 2019 年 7 月 23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
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 2,097,441,976.23 份,占 2019 年 7 月 23 日权益登记日泰康安业政
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 3,000,376,843.36 份的 69.91%。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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