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07
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
2021 年 4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5 号文批准,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 2021 年 2 月 3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了《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发布了《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
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2 月 4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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