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15 07:13:04 股吧网页版
鹏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5

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7000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资)的原因说明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 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 A 债券指数 C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07000 007001

该份额类别是否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 是 是

入和定期定额投资)

该份额类别的限制申购(转换转入和定 1,000,000 1,000,000

期定额投资)金额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
币 100 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
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 100 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
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
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