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31
关于增加中信银行为兴全恒裕债券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
行”)签订的销售协议,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增加中信银行为本公司旗下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兴全天添益在中信银行的转换关系。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恒裕债券 006985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规定兴全恒裕债券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在中信银行办理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中信银行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5、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兴全恒裕债券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在中信银行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中信银行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为 1 份。投资者在中信银行办理赎回业
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中信银行的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