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4
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兴全恒裕债券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基煜)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5月14日起,增加上海基煜为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见下表)的销售机构,同时开通上海基煜对下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恒裕债券 006985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上海基煜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海基煜的相关规定。
2、本次在上海基煜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规定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在上海基煜办理定投业务时,
具体办理要求以上海基煜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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