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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行业龙头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报》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tfund.com)发布了《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行业龙头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发布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行业龙头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财通行业龙头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财通行业龙头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财通行业龙头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00止(投票表
决时间以本次大会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须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联系人:何亚玲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400-820-9888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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