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份额发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 年11 月14 日证监许可
〔2018〕1849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本基金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
投资者、发起式资金提供方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6、本基金募集期为2019 年5 月6 日至2019 年5 月31 日(具体办理业务
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最长不超过3 个月,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基金销售的实际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目前本基金直销机构
网点指本公司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并另行公告。
2
8、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 万份,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 万元人
民币;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9、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
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
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
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本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定。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投资者办理开户及认购所需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
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10、本基金单笔认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