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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21:04:03 股吧网页版
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4

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3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

场内简称 鹏华 300LOF

基金主代码 1606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4 月 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4,198,900.47 份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之间的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平均跟踪
误差控制在 0.35%以内,以实现对沪深 300 指数的有效
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
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
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
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
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
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
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
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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