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1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 3-5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平安 3-5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 3-5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 3-5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 3-5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
基金代码:00693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 《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的“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之(七)临时报告的约定:“连续四十个工作日、五十个工作日、五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截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
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 3-5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 3-5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 咨询相关事宜。
3、公告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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