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3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 0-3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平安 0-3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D 类份额
( D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19591) 。 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并更新基金托管人
信息。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设 D 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和 D 类基金份额类别
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和 D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
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
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 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 1)管理费与托管费
本基金 A 类、 C 类、 D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
费率。
( 2) D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
金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
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 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50 万 0.40%
50 万≤ M< 500 万 0.2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 D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
列入基金财产。
( 3) D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
递减。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 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 7 天 1.50%
N≥ 7 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若将来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关于赎回费的要求,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
基金依照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其他事项
( 1)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 A 类份额、 C 类份额、 D 类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 2)收益分配原则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信息披露
本基金 A 类、 C 类、 D 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三类份额
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 A 类份额、 C 类份额和 D 类份额将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二、新增 D 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D 类份额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申购与赎回。 具体的销售
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
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
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电话: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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