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9
平安 0-3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9年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9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2月25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信用债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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