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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0 07:08:40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0

   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二次分红
公告
送出日期: 2020年0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鑫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692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3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03月16日
截止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元)
1.023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6,380,783.3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5099990.9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
基金份额)
0.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0年第二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03月23日
除息日 2020年03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03月2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
基金份额将以2020年03月23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
构。 2020年03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
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
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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