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19 07:08:06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9


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7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鑫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6927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 恢复大额申购日 2023-07-19

及原因说明 恢 复(大 额)申 购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转换转入、赎回、

转换转出、定期定

额投资)的原因说



注: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19日(含2023年7

月19日)起恢复办理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00万

元以上的大额申购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以登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或拨打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45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

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