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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8 13:05:24 股吧网页版
南方智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8

南方智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第二部分 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3
第三部分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第四部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8
第五部分 基金财产的保管......9
第六部分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1
第七部分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4
第八部分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7
第九部分 基金收益分配......19
第十部分 基金信息披露......20
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22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3
第十三部分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24
第十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25
第十五部分 禁止行为......26
第十六部分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27
第十七部分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28
第十八部分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30
第十九部分 托管协议的效力......31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签订......32
第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 周易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172 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葛海蛟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二部分 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南方智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南方智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和南方智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第三部分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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