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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22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2022年9月22日起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
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范围
1.1 本次开通基金定投业务范围: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 兴业养老 2035A 006894
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兴业养老 2035C 006895
二、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公司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
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
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三、开通定投业务机构
本公司开通上述产品的定投业务。投资者可在各支持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办
理定投业务。
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定投金额与产品申购起点保持一
致。在不低于产品申购起点的情形下,如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有其他规定,
则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四、定投业务办理方式
4.1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经营网点或网上交易平台申
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3)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安排为准;
(5)投资者办理定投业务期间应及时阅读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2 扣款与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3 日确认,投资者可自 T+4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3 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五、重要提示
5.1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新增销售机构销售上述基金产品,新增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基金定投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5.2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定投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在调整生效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
5.3 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定投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5.4 若有代销机构实行费率优惠活动的,请以各代销机构最新公告或规定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申购与赎回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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