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0
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8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9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基金中基金的特有风险;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持有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本基金定位为稳健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
证)、股票型基金(包括股票指数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0%-30%。其中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为25%,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15%-30%。其中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以上;2、最近4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管理人初始给予本基金的风险等级为R3,因此主要适合风险等级为C3型、C4型及C5型投资者购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T+3日确认)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特别提示: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导致持有多笔不同期限的本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时需特别关注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量,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了该份额持有人持续持有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数量,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将被予以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承担赎回申请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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