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核心资产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8
国联安核心资产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证监许可[2018]2118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期货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及合规性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本基金存在短期内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进而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造成损失的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 年 04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 年 0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7
六、基金的募集 ...... 4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8
九、基金的投资 ...... 58
十、基金的业绩 ...... 70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1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72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7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十七、风险揭示 ...... 89
十八、基金终止与清算 ...... 96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7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38
一、绪言
《国联安核心资产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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