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4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丰泰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8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5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 》、《银 河 丰 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0月27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0月27日
注:(1)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23年10月27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3年10月28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3年10月28日(含)至2024年1月28日(含)暂停申购、赎回。
(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将于2023年10月27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3年10月28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3年10月28日(含)至2024年1月28日(含)暂停申购、赎回。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如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2、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