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0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丰泰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8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5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 》、《银 河 丰 泰 3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7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7月24日
注:(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2)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
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3年7月27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3年7月27日
(含该日)至2023年10月26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
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
该日)起3个月的期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
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开放期内,本基金
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将于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3年7月27日起本基金
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3年7月27日(含该日)至2023年10月26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
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如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
业务办理时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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