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3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9 月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8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6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有关约定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6846 00684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 是 是
2.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
关规定,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
首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后次日起(包括该日) 6 个月的期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第二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二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起(包括该日) 6 个月的期间, 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
延, 以此类推。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
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
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5 日—2022 年 9 月 26 日。 若由于不可抗力或本基
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回或转换,则开放期
起始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
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
赎回或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此情
形下,开放期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如有)为准。
自 2022 年 9 月 5 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第六个开放期, 2022 年 9 月 5 日为本基
金本次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
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
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
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时,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 C 类
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可多次申购,
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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