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17 08:05:07 股吧网页版
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08月17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7

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

(2022年08月17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2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18]2129 号《关于准予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
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
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年 7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4
九、基金的投资......46
十、基金的业绩......5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58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5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68
十七、侧袋机制......74
十八、风险揭示......76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1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4
二十五、备查文件 ......115

一、绪言

《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