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2年1月11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1
中加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1 月 11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2】月【18】日证监许可【2018】【211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其他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
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根据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11日对本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其余内容暂未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2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6
九、基金的投资......36
十、基金的财产......46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47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3
十三、基金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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