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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9 07:02:15 股吧网页版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增设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 D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D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
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或 D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D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2218”,基金简称为“华宝宝裕债券 D”。

D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交易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申购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 D 类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 7 日 1.50%

大于等于 7 日 0%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D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 D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 D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3、D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D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
提。

二、D 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购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
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上限限制详见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D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
金 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D 类

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fund.com)公示。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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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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