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景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2
关于大成景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
对大成景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份额类别情况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6811
A 类基金份额简称:大成景盈债券 A
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2890
C 类基金份额简称:大成景盈债券 C
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 C 类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大成景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2、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1)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基金份额相同。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2)申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A 类基金份额申购 C类基金份额申购
申购金额
费率 费率
M<100 万 0.80% 0%
100 万≤M<300 万 0.50%
300 万≤M<500 万 0.30%
500 万≤M 1000 元/笔
(3)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日期 赎回费率
T<7 日 1.5%
A 类份额赎回费率
7 日≤T<30 日 0.10%
T≥ 30 日 0%
T<7 日 1.5%
C 类份额赎回费率
T≥ 7 日 0%
(4)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二、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在深圳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林琳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518040
2、代销机构
无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示信息为准。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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