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5
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
【重要提示】
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23 号),注册日期为:2018 年 12 月 5 日,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如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流通受限证券在一定的锁定期内不能卖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锁定期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如果投资,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是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的年度全面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2
第二部分 释义 ......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募集 ...... 4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9
第十部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