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香港美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0
鹏华香港美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香港美国互联网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 可【2016】174 号)注册,并依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2017 年 7 月 3 日下发的《关于鹏华香港美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延期募集备案函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1678 号)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
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投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 或申购本基金份额时应 认真阅读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本基金投资于香港及 美国证券市 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场以及汇率波动等因 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 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 :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 括境外市场 投资风险、汇率风险、 政治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 险、政府管 制风险;二是本基金拟投 资市场、行 业及资产的风险,包括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 产的特有风 险、本基金拟投资市场、 行业及资产 的流动性风险;三是流 动性风险及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风险;四是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衍生品投资 风险、信用 风险、大宗交易风险、上 市公司经营风险;五是运作风险及 其他风险,包括证券经 纪商风险 、操作风 险、会计 核算风 险、清算 风险、上 市交易风 险、技 术系统运 行、通讯 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0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三部分 风险 揭示
第四部分 基金 的投资
第五部分 基金 的业绩
第六部分 基金 管理人
第七部分 基金 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八部分 基金 份额的上市交易
第九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十部分 基金 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一 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二 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三 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四 部分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第十五 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 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十七 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十八 部分 境外托管人
第十九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二十 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 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 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 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 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第二十 五部分 备查文件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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