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3
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5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景丰
基金主代码 0067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1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5月1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景丰A 中信保诚景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789 00679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期定额投 是 是
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可以与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以代销机构相关规则为准。
2、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2008年10月6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
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4.1.2 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相关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
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有关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
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查阅《中信保诚景
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3、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本基金
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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