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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06:04:06 股吧网页版
红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30


红土创新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红土创新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1 月 30 日

红土创新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红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中证 500 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678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2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红土创新中证 500 指数增强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红
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11 月 25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中证 500 红土创新中证 500
增强 A 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783 00678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1.4875 1.4717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元)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8,722,351.84 7,287,668.95

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0.7000 0.7000

份额)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12 月 2 日

红土创新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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