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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0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2年3月7日。截至2022年
3月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了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
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自2022年3月8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QDII)
A类份额基金代码:006778
C类份额基金代码:00677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3月7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第四条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2年3月7日。截至2022年
3月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了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
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将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准备。 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2022年3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转出)以及定期定额
及不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
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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