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3-01 07:33:27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华夏鼎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3-0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华夏鼎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华夏鼎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夏鼎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低华夏鼎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7天以内1.50%

7天以上(含7天)90天以内0.10%

90天以上(含90天)0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调整后:“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7天以内1.50%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0.10%

30天以上(含30天)0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以上调整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上述调整自2019年3月4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据此更新本基金后续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

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