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9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不论是否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本基金已连续 5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 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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