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泰 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并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608-610 室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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