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8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情形,但未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不论是否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6月4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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