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8
关于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对国泰聚享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
份额(基金代码不变)。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其中,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6762,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1808。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00%
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基金份额相同。
二、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生效;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8 日
附件:
《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