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12 07:02:00 股吧网页版
富国德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2


富国德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德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德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67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
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3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德
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富国德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1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2 年 7月14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入
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2 年 7月14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出
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 3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最短不低于1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为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7日的10个工作日。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如本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22年7月28日将进入第十三个封闭期。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