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6
东兴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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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东兴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375 号文批复准予变更注册并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
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5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
公开发售。 销售机构见本公告“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各销售机构
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可免予开户申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
户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在基金发售期间基
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
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
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各分支机构、网上交易、代销机
构认购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认购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
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由于各份额类别的起始认购金额不
同,投资者在认购时须注意选择相应的份额类别,否则可能导致认购失败。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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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限届满,单一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管理人有
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以确保其认购基金份额比例低于 50%。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
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
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12 月 28 日《证券日报》 上的《东兴
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本公司网站
(http://www.fund.dxzq.net/) 发布。
11、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2、本公司在募集期内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95309)咨询购买事宜。
14、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向社
会公开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
司)统一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
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除保本基金外,基金虽然进行适度的资产配
置,但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基金净值仍会随证券市场
行情而上下波动。因此,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
通过正规的途径,如:东兴证券基金客户服务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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