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1-10 07:47:13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1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等多家销售机构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下述销售机构办理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006722;C类:006723)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大掌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2019年1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5日止(含周六、周日)。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19

网站:www.jsbchina.cn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大掌柜)

客服热线:40018-95561

网站:www.yypt.com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