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9
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11月16日证监许可[2018]1881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3、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4、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5日止(含周六、周日)。
7、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8、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10、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发售公告
1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12、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各销售网点或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8年12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购买事宜。
16、在募集期间,如出现增加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7、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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