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16
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穗利一年定开
基金代码:天弘穗利一年定开 A:006722
天弘穗利一年定开 C:0067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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