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26
红土创新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 年 1 期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重 要 提 示
红土创新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证监许可[2018]1828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基金管理职责终止风险、与指数化投资及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相关的特定风险。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存在着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份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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