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1
红土创新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07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沪深 300 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66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2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922,968.5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采取定量方法进行组合
管理,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
不超过 7.5%的基础上,追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采取定量方法进行组合
管理,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
不超过 7.5%的基础上,追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回报。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
数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沪深 300 增强 A 沪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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