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2-07 09:46:26 股吧网页版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12月7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7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 12 月 7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 基 金 经 2018 年 11 月 09 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8]181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4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风险揭示”章节。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 后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 值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运 作 办 法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 担 义 务 。 基 金 投 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由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内容而进行相应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0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设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联系人:何亚玲

联系电话:021-2053 7888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 东

(万元人民币)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40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 3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6,000 30

合 计 20,0……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