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9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6月21日证监许可[2018]1012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募集的目标客户为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基金合同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3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 9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12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 14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1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2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3
第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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