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1
关于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
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国人
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决定从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对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
管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同时,由于
本公司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托管人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公司相应修改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 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基本方案
本基金管理费率由 0.60%/年调整为 0.30%/年,本基金托管费率由 0.20%/年调
整为 0.10%/年。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
容如下:
章节 修订前表述 修订后表述
第七部分基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金合同当事(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人及权利义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25 层 03、04 单元、26 层 01、02、07、
二、基金托管人 08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曾北川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第十五部分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费用与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税收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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