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7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 17:
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589,788.86 份,占权
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基金总份额的 65.65%,其中同意的份额为:589,788.86 份,
占出席大会份额的 100%,反对的份额为 0 份,弃权的份额为 0 份。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份额为:589,788.86 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关于终止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
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
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15,000 元,合计 25,000 元,由本公司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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