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4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8年10月31日《关于准予浙商丰盈纯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61号)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等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造成赎回款顺延划出的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国债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同业存单)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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