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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21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 年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发布了《长江可转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现对公告“八、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
机构”“(三)、份额发售机构”“2、其他销售机构”中的部分信息更正如下:
更正前:
(4)深圳前海凯恩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 号岗厦皇庭中心8 楼DE
法定代表人:胡训宇
电话:0755-8288015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foreseakeynes.com
更正后:
(4)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 号岗厦皇庭中心8 楼DE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288015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就上述内容做同步更正。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
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1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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